写本人的意见,就是本人自愿到XXX单位工作,还有对用人单位有什么意见写上去,或者有什么东西需要用人单位注意的就写。
就业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主要体现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扩展资料:
就业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1)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学制、毕业时间、学历、联系方式等。
(2)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应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档案接收地等。
(3)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约定的有关内容,可包括:工作地点及工作岗位;户口迁入地;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协议终止条款;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5)其他补充协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封面:等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要写全称,学校名称填绍兴文理学院。
正表:第一栏由毕业生如实填写。“应聘意见”一般可填:愿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第二栏上半栏由用人单位填写,注意各栏要填完整,以便联系,“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的地址或名称。“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公章,注意公章应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具,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
第三栏由院(系)和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前两栏手续办好后,毕业生先到所在院(系)就业负责人或联系人处签字并盖公章,最后到就业中心签章。
备注栏: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以后如果毕业生违约,需在此栏由用人单位写明同意违约并盖上与前面用人单位意见栏所盖相同的公章,就业指导中心才能考虑给毕业生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协议书填写、签章一般依表格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不能算正式签约,毕业生关系、档案仍将派回原籍。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一份,办完全部手续后,就业中心留下一份,用人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负责寄(交)回。
提请毕业生注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人事、教育等部门和院系、学校只起鉴证、监督以及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作用。毕业生一经与用人单位签下就业协议书,那怕不办后面的手续以后要毁约仍需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否则学校不予换发新的协议书,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反悔,毕业生的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希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要尽早完成其他手续,并将其中一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各院(系)会按照就业协议书编号对照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协议书编号顺序》发放,要保管好自己的就业协议,以免弄混,弄丢。
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要如实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毕业生填好后经各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以院(系)为单位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就业指导中心不受理学生个人盖章事宜。
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就业协议书不能复印,复印签约无效,如发现用复印件签约的将按违约处理。
就业协议书不得借给他人使用,如将就业协议书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不用的就业协议书要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就业协议书三份分别由用人单位留存,毕业生留存,学校留存。
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请毕业生认真保管,原则上丢失不补。
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中需要毕业生填写的地方一律不准留空格,没有内容可填的写“无”或划一斜杠,如果有空格,将不予盖章。
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姓名一栏要填写毕业生高考报名时的名字,不要填写曾用名或其它名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培养方式一栏中,统一填写并轨。
推荐表中计算机等级一栏要写清楚是国家几级或省几级,没有的划一斜杠。外语等级要注明是国家几级或专业几级,没有通过国家考试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三级或划一斜杠。
推荐表中获得奖励情况一栏中要写明:校级以上奖励要注明是哪一年获上级部门如教育厅、团省委等的表彰。校级和系级奖励要注明哪一学年获得什么表彰。
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一栏填写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
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应聘意见一栏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不知道怎样填写可填为:同意到贵单位工作。
学生有关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向院(系)的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咨询,也可到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手续要齐全,手续齐全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用人单位有直接进人权(可以直接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如“东风汽车公司”、“洛阳一拖集团”等。第二,用人单位为省直下属单位,“用人单位意见”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都要加盖公章。如:用人单位(假设)为“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则要加盖单位公章和其主管单位“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人事教育处”公章。第三,地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下属单位(除部委所属单位和各省(区)授予的直接进人单位),要在“用人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其主管部门地区、地级市、县或县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公章。如用人单位为“河南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要加盖单位公章和其用人主管单位“郑州市人事局”公章。第四,其他情况:只要用人单位明确答应可以直接接收应届毕业生并能帮助其迁转户口关系的河南省外单位,则只需加盖单位公章即可。但进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杭州等城市的,另外需要有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