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吗?

来源:www.homebrew.com.cn   时间:2022-06-19 00:36   点击:175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工厂搬迁员工不去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吗?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工厂搬迁是否可以不去,并结清工资,在搬迁之前离职?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离职须提前30天书面提出。

只需要提出,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能不能一周内办完离职手续,那要看用人单位拖不拖时间了。

建议先跟直接领导表明想法,工作地点离家远这个理由很平常的。沟通好后,尽快提书面辞职申请。

三、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周边的氯酸钾厂和大染会搬迁吗?有相关规定吗?还有那附近是大化的排渣厂吗?

大连前关经济适用房周边的氯酸钾厂和大染不是搬不搬迁的问题,而是正在搬迁,已经接近尾声,都搬到松木岛化工园区。预计氯酸钾厂十一前新厂就会开工投产。大染新厂和氯酸钾厂也是相邻,也建的差不多了。前关这里的旧址政府都已经给了土地补偿搬迁费了。大化的事儿不清楚。

四、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如果赔偿,怎样赔偿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五、工厂要搬迁新址,不愿搬迁的员工能否获得补偿?

既然公司未经与你们协商一致就变更工作的地点,那么属于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如果你不愿意去,建议你们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给你的问题;如果公司一意孤行,也不愿意支付任何补偿,那么你可以视为公司违法解聘劳动关系,可以依法向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并结清你的全部工资。祝你好运!

六、厂搬迁到另一个地方,劳动合同不改签行吗

工厂搬迁,劳动合同是否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一般按以下方式操作:

  1、异地(跨地、市)搬迁,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手续。

  2、本地(地、市内)搬迁,分为劳动合同履行变更手续和不履行变更手续两种处理方式。

  3、变更劳动合同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为前提。‍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