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啤酒如何生产的
啤酒的工艺流程
啤酒酿造工艺流程被分为制麦、糖化、发酵和包装四道工序。
(一)制麦工序
1、 将大麦放入浸麦槽进行洗麦、吸水后,放入发芽箱进行发芽直到成为绿麦芽;
2、将绿麦芽进入干燥炉(塔)烘干,经除根机去根,制成成品麦芽;
(二)糖化工序
1、将麦芽和大米等原料由投料口(立仓经斗式提升机)和螺旋输送机等输送到糖化楼顶部;
2、经过去石、除铁、定量和粉碎后进入糊化锅和糖化锅进行糖化分解成醪液;
3、过滤;
4、加入酒花煮沸然后去除热凝固物最后进行冷却分离
(三)发酵工序
1、将洁净的麦芽汁送入热交换器进行冷却;
2、加入啤酒酵母使其发酵;
3、将成熟的啤酒过滤后即得到琥珀色的生啤酒。(根据啤酒和生产工艺的不同,发酵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啤酒发酵过程需要6天左右,淡啤酒大约需要5天)。
(四)包装工序
包装的主要过程包括洗瓶、灌酒、封口、杀菌、贴标和装箱出厂。
2.啤酒如何制造
方法:
1、器具与材料分别是:阳光大道麦芽包、Cascad香花(啤酒花)、Centennia苦香花(啤酒花)、Fermentis Safale S-04酵母、三件式空气单向阀、食品级硅胶瓶塞、纯棉滤袋、温度计、保冷袋,以及4,300cc发酵瓶与说明书。
2、首先在大锅里加入5公升的饮用水,并且加热到74摄氏度,将干净的滤袋套在锅缘。
3、将大麦全数倒入锅中并均匀搅拌,确认每颗麦子都能吸收到水份。
4、盖上锅盖静置一个小时,每隔十分钟检查温度是否维持在64度C至67度C之间,若温度下降可开小火使加温。这个阶段是酿啤酒的第一步骤「糖化」,利用热水将麦芽中的淀粉凝胶化,再藉由释放出的酵素转变成可发酵的糖类。
5、等待的过程中不用一直盯着锅子看,只需要记得回来检查温度即可,一个小时过后便可以将滤袋拿起,且尽量将袋中的麦汁挤出,但要注意此时袋子仍然高温,千万小心别被烫伤。
6、过滤出的麦汁依旧混浊,颜色也和大家印象中的啤酒不太一样。此时需要将锅中的麦汁加热至沸腾,但切记不能把锅盖盖上。
7、沸腾后将炉火转至小火,让麦汁维持在小滚状态一个小时。此时需要注意的事项与前个步骤相同,加热时不需要盖上锅盖,而且要将火势控制在小火的状态,因为此时的麦汁中的水份会不断蒸发,如果火势太大,届时能酿出的啤酒就剩下不多了。
8、在这个一小时的过程中可以随时加入香花与苦花两种啤酒花,此为酿啤酒的第二步骤「煮沸/煮花」,啤酒的决定性风味便是在此时形成。至于要在何时加入啤酒花则是控制香味与苦味的关键,塬则上苦花会随着煮沸的时间增加而变得越来越苦,而香花则是会越煮越不香,不管想喝甜一点,或是想喝苦一点,都可以自由的调配,每次酿酒的过程都是一种成长,找出自己最喜欢的风味也是酿酒的最大乐趣之一。
9、接着开始进入酿啤酒的第三步骤「冷却」,大家可以选择盖上锅盖,让麦汁降温到适合的温度,或者是找个水缸在里头放入冷水与冰块加速降温。而决定自酿啤酒是否能成功的关键就在煮花后的所有过程,因为煮沸麦汁是为了杀菌与蒸发杂质,当锅子离火后便要留意不能让麦汁污染,不只所有的用具都要清洁杀菌,就连讲话喷口水也可能影响,需要特别当心。
10、如同刚才所提到「干净」是酿酒时绝对重要的条件,而帮助大家完成任务的好帮手,正是各大药局均有贩售的75%药用酒精,兼具清洁杀菌的效果,而且还能快速挥发不残留!只要是麦汁会接触到的容器与器具都需要先用酒精消毒,不管是直接倒或装进喷雾罐里喷洒都没问题。
11、接着过滤麦汁,把较粗糙的杂质给过过滤掉。装入已完成清洁消毒的发酵瓶中。酿啤酒的第四步骤「发酵」,也是啤酒之所以能成为「酒」的原因。而投入酵母的理想温度是在27摄氏度以下,如果温度太高会产生过多的代谢,而生成许多不好闻的气味。
12、最后把干净且干燥的「硅胶瓶塞+三件式空气单向阀」塞住瓶口。这一个小道具可以帮助发酵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出发酵瓶,并且也不让外头的空气进到里头,重点是才不会让发酵瓶因为过多二氧化碳而爆炸。
13、打开空气单向阀的上盖,倒入米酒,最后只要关上就一切大功告成了!空气单向阀把发酵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出的过程,「只进不出」解释了小帮手的运作塬理。对了,此时已经可以闻到香喷喷的啤酒香气了!
14、第一天的发酵瓶中的液体会呈现稍微混浊的状态,第二天发酵最活跃时会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并把底下的沉淀物冲起,出现不断冒泡又超级混浊的状况。接下来等酵母吃饱糖分去睡觉时,杂质会开始沉淀,液体会渐渐变得澄清,但是此种酿啤酒的方法无法像常见的市售啤酒一样出现澄清透明的状态。
15、装瓶后的发酵瓶需要放置在20度左右的室温下慢慢发酵,不可以直接晒到太阳,静置7至10天以上便可以盖上瓶盖,放入冰箱准备饮用啰!大家可以直接把酿好的啤酒直接到在杯子里,也可以利用抽取的方式将啤酒抽出来,这样会让啤酒较为澄清,也较不易喝到杂质。
3.啤酒的生产方式
一般分为不含酒精饮料和含酒精饮料。 不含酒精饮料大致有以下几类: 碳酸类饮料:是将二氧化碳气体和各种不同的香料、水分、糖浆、色素等混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气泡式饮料。象可乐、汽水等。 果蔬汁饮料:各种果汁、鲜榨汁、蔬菜汁、国蔬混合汁等。 乳品饮料:鲜奶、发酵奶、调味奶 功能饮料:含各种营养要素的饮品,满足人体特殊需求。 茶类饮料:大家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咖啡饮料:速容咖啡、煮泡咖啡。 包装饮用水:各种矿泉水、纯净水、蒸馏水等。 还有一些经常饮用的饮料如酸梅汁、绿豆汤等,如大家感兴趣,不妨给他们归归类。 含酒精饮料酒的分类: 目前市场上含酒精饮料品种繁多,各种品牌琳琅满目。我们在这里按照制造工艺,把它们简单地分一下类。按照制造工艺,目前的酒大都可纳入这三类:酿造酒,蒸馏酒和配置酒。 1、 酿造酒 酿造酒是制酒原料经发酵后,并在一定容器内经过一定时间的窖藏而产生的含酒精饮品。这类酒品的酒精含量一般都不高,一般不超过百分之十几。这类酒主要包括啤酒、葡萄酒和米酒。 啤酒是用麦芽、啤酒花、水和酵母发酵而产生的含酒精的饮品的总称。啤酒按发酵工艺分为底部发酵啤酒和顶部发酵啤酒。底部发酵啤酒包括黑啤酒、干啤酒、淡啤酒、窖啤酒和慕尼黑啤酒等十几种,顶部发酵啤酒包括淡色啤酒、苦啤酒、黑麦啤酒、苏格兰淡啤酒等十几类。 葡萄酒主要以新鲜的葡萄为原料所酿制而成的。依据制造过程的不同,可分成一般葡萄酒、气泡葡萄酒、酒精强化葡萄酒和混合葡萄酒等四种。一般葡萄酒就是我们平常饮用的红葡萄酒、白葡萄酒和桃红葡萄酒。气泡葡萄酒以香槟酒最为著名,而且只有法国香槟地区所生产的气泡葡萄酒才可以称为香槟酒,而世界上其他地区生产的就只能叫气泡葡萄酒。酒精强化葡萄酒的代表是雪利酒和波特酒。混合葡萄酒如味美思等。 米酒主要以大米、糯米为原料,与酒曲混合发酵而制成的。其代表为我国的黄酒和日本的清酒。 2、 蒸馏酒 蒸馏酒的制造过程一般包括原材料的粉碎、发酵、蒸馏及陈酿四个过程,这类酒因经过蒸馏提纯,故酒精含量较高。按制酒原材料的不同,大约可分为以下几种。 中国白酒。一般以小麦、高梁、玉米等原料经发酵、蒸馏、陈酿制成。中国白酒品种繁多,有多种分类方法。 白兰地酒。是以水果为原材料制成的蒸馏酒。白兰地特指以葡萄为原材料制成的蒸馏酒。其他白兰地酒还有苹果白兰地、樱桃白兰地等。 威士忌酒。是用预处理过的谷物制造的蒸馏酒。这些谷物以大麦、玉米、黑麦、小麦为主,或加以其他谷物。发酵和陈酿过程的特殊工艺早就了威士忌酒的独特风味。威士忌酒的陈酿过程通常是在经烤焦过的橡木桶中完成的。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生产工艺,威士忌酒以苏格兰、爱尔兰、加拿大和美国等四个地区的产品最据知名度。 伏特加。伏特加可以用任何可发酵的原料是酿造,如马铃薯、大麦、黑麦、小麦、玉米、甜菜、葡萄甚至甘蔗。其最大的特点是不具有明显的特性、香气和味道。 龙舌兰酒。龙舌兰酒以植物龙舌兰为原料酿制的蒸馏酒。 朗姆酒。朗姆酒是主要以甘蔗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制成的。一般分为淡色朗姆酒、深色朗姆酒和芳香型朗姆酒。 度松子酒。人们通常按其英文发音叫做金酒,也有叫琴酒、锦酒的,是一种加入香料的蒸馏酒。也有人用混合法制早,因而也有人把它列入配制酒。 3、 配制酒 配制酒是以酿造酒、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加入各种天然或人造的原料,经特定的工艺处理后形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型的调配酒。 中国有许多著名的配制酒,如虎骨酒、参茸酒、竹叶青等。 外国配制酒种类繁多,有开胃酒、利口酒等。
4.啤酒如何生产的好
流程:
1、麦芽制造:
糊化处理即将粉碎的麦芽/谷粒与水在糊化锅中混合。在糊化锅中,麦芽和水经加热后沸腾,然后麦芽汁被送至称作分离塔的滤过容器。麦芽汁在被泵入煮沸锅之前需先在过滤槽中去除其中的麦芽皮壳,并加入酒花和糖。
2、啤酒酿造:
糖化:将粉碎的麦芽和淀粉质辅料用温水分别在糊化锅、糖化锅中混合,调节温度。将糊化锅中液化完全的醪液兑入糖化锅后,维持在适于糖化(作用的温度(62~70℃),以制造麦醪。
发酵:绝大部分酵母沉淀于罐底。除去酵母后,生成物"嫩啤酒"被泵入后发酵罐。在此,剩余的酵母和不溶性蛋白质进一步沉淀下来,使啤酒的风格逐渐成熟。成熟的时间随啤酒品种的不同而异,一般在7~21天。
3、啤酒灌装:
包装常有瓶装、听装和桶装几种包装形式。再加上瓶子形状、容量的不同,标签、颈套和瓶盖的不同以及外包装的多样化,从而构成了市场中琳琅满目的啤酒产品。
拓展资料:
啤酒是以小麦芽和大麦芽为主要原料,并加啤酒花,经过液态糊化和糖化,再经过液态发酵而酿制成的。其酒精含量较低,含有二氧化碳,富有营养。它含有多种氨基酸、维生素、低分子糖、无机盐和各种酶。这些营养成分人体容易吸收利用。啤酒中的低分子糖和氨基酸很易被消化吸收,在体内产生大量热能,因此往往啤酒被人们称为“液体面包”。
1L12°Bx 的啤酒,可产生3 344kJ 热量,相当于3~5 个鸡蛋或210g面包所产生热量,一个轻体力劳动者,如果一天能饮用1L 啤酒,即可获得所需热量的三分之一。
“啤酒”的名称是由外文的谐音译过来的,拿啤酒的“啤”字来说,中国过去的字典里是不存在的。后来,有人根据国外对啤酒的称呼如德国、荷兰称“Bier”;英国称“Beer”;法国称“Biere”;意大利称“Birre”;罗马尼亚称“Berea”等等,这些外文都含有“啤”字的音,于是译成中文“啤”字创造了这个外来语文字,又由于具有一定的酒精,故翻译时用了“啤酒”一词,一直沿用至今。正因为啤酒以大麦芽为主要原料,所以日本人也称啤酒为“麦酒”。
5.啤酒的生产方法
啤酒生产大致可分为麦芽制造、啤酒酿造、啤酒灌装3个主要过程。
1、麦芽制造:糊化处理即将粉碎的麦芽/谷粒与水在糊化锅中混合。在糊化锅中,麦芽和水经加热后沸腾,然后麦芽汁被送至称作分离塔的滤过容器。麦芽汁在被泵入煮沸锅之前需先在过滤槽中去除其中的麦芽皮壳,并加入酒花和糖。
2、啤酒酿造:糖化:将粉碎的麦芽和淀粉质辅料用温水分别在糊化锅、糖化锅中混合,调节温度。将糊化锅中液化完全的醪液兑入糖化锅后,维持在适于糖化(作用的温度(62~70℃),以制造麦醪。发酵:绝大部分酵母沉淀于罐底。除去酵母后,生成物"嫩啤酒"被泵入后发酵罐。在此,剩余的酵母和不溶性蛋白质进一步沉淀下来,使啤酒的风格逐渐成熟。成熟的时间随啤酒品种的不同而异,一般在7~21天。
3、啤酒灌装:包装常有瓶装、听装和桶装几种包装形式。再加上瓶子形状、容量的不同,标签、颈套和瓶盖的不同以及外包装的多样化,从而构成了市场中琳琅满目的啤酒产品。扩展资料:饮酒“三不吃”1、不吃榴莲榴莲含有硫的化合物,这种物质可以或者使乙醛脱氢酶的活性降低70%以上,也就是说不克不迭把酒精完备代谢成对人体无害的乙酸。榴莲可抑制乙醛脱氢酶的产生,吃榴莲再饮酒,人就更容易喝醉,甚至引起酒精中毒。2、不吃海鲜“海鲜就酒,说走就走”,海鲜中含有大量的嘌呤醇,可激发急性痛风,酒精有活血的浸染,会使患痛风的几率加大,所以,饮酒时不克不迭吃海鲜。3、不吃凉粉凉粉也是大部分人喜爱的一道“下酒菜”,但是其在加工进程傍边要加入适量白矾,而白矾具有减缓肠胃蠕动的浸染,用凉粉佐酒则会延长酒精在胃肠中的停顿时间,是以增加人体对酒精的接管,同时也增加了酒精对胃肠的抚慰,减缓了血流速度,延长了酒精在血液中的停顿时间,促使人醉酒,毒害健康。
6.啤酒是怎么制造的
1、粉碎:研磨麦芽颗粒;
2、出糖:粉碎后的大麦芽放入热水中浸泡,释放出麦芽糖,形成麦芽糖汁;
3、过滤:麦芽糖汁与谷物分离;
4、熬煮:麦芽糖汁煮沸,并添加啤酒花来调味道;
5、冷却:麦芽汁冷却后,投入酵母发酵;
6、发酵:酵母在发酵过程中将糖汁转化为酒精和二氧化碳。发酵过程大约半个月以上;
7、装瓶:装瓶时加入少许糖,使啤酒在瓶中发酵,产生二氧化碳;
8、储存:储存可以使啤酒的风味更加饱满,成熟。根据啤酒种类的不同,储存时间为1至6个月。
7.啤酒是怎么酿制的
啤酒酿造主要原科大麦,经过制作麦芽,糖化,发酵等工艺酿成啤酒。
8.啤酒如何生产的流程图
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和其他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小餐饮,是指有固定门店,条件简单、从业人员少,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经营者。
本条例所称食品小摊点(以下简称小摊点),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或者在相对固定区域,从事食品销售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推进综合执法。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应当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与各行政管理派出机构密切协作,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公安、教育、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民族宗教、农业、林业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自觉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与食品有关的行业组织应当推进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引导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依法生产经营,促进本行业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消费者协会和新闻媒体应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尚德守法的先进典型,引导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鼓励集中经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业务培训、资金扶持、场地租金优惠、就业帮扶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规范操作,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或者举报,依法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和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条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从事生产经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
(二)制作食品时生熟隔离;
(三)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无害、清洁;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加工、贮存、运输、装卸和销售食品的环境、容器、工具、设备,应当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有密闭的餐厨废弃物存放设备,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运输;
(六)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应当专区(柜)存放,专人保管;
(七)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八)小餐饮、小摊点无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的,应当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餐饮具或者采用集中式消毒餐饮具;
(九)小作坊、小餐饮经营场所与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保持二十五米以上距离,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无害、清洁的器具。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二条 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证管理,小摊点实行备案卡管理。核发登记证、备案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登记证、备案卡。
第十三条 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姓名、商号名称、地址、经营项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小摊点备案卡应当载明经营者姓名、经营项目、区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不得超出登记证、备案卡载明的经营项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小摊点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备案卡载明的区域。
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有效期三年,小摊点备案卡有效期一年。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可以向发证部门办理临时登记证或者备案卡,有效期六个月。登记证、备案卡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登记证或者备案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小作坊、小餐饮还应当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购入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查验生产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和产品合格证明,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时间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货查验记录、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六条 在登记证有效期内,小作坊、小餐饮停止经营超过六个月需要恢复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经原发证部门核查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第十七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有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第三章 小作坊
第十八条 开办小作坊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场所面积与生产加工能力相适应,布局符合工艺流程要求;
(二)具备与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和处理废水、油烟以及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
(三)场所的地面、墙面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五)具备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小作坊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取小作坊登记证:
(一)申请书;
(二)开办者、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四)主要食品原辅材料清单;
(五)拟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说明;
(六)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复印件,无食品安全标准的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
(七)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与安全情况说明;
(八)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在十个工作日内颁发小作坊登记证,并将登记信息通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审核登记中获知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二十一条 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
第二十二条 小作坊对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预包装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地址、配料、生产加工者、生产日期、食品贮存条件、保质期、登记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标签标明的内容应当清晰、易于识别。
第二十三条 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首次出厂前经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在登记证有效期内,小作坊应当每年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检验,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四章 小餐饮
第二十四条 开办小餐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经营门店,场所面积与生产经营面积相适应,各功能区布局合理;
(二)采光、通风、照明、噪音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厨房粗加工、烹饪、餐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
(四)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油烟净化、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设施,以及处理废水、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
第二十五条 小餐饮应当向经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申请领取小餐饮登记证:
(一)申请书;
(二)开办者、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四)经营场所平面图、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五)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在十个工作日内颁发小餐饮登记证,并将登记信息通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 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第五章 小摊点
第二十八条 从事小摊点经营活动,应当有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工具、容器、工作台面以及防蝇、防雨、防尘等设备设施。
第二十九条 小摊点领取备案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三)经营范围。
第三十条 小摊点应当向经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并领取小摊点备案卡(以下简称备案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小摊点发放备案卡,并将小摊点的备案信息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一条 小摊点不得销售散装白酒、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高风险食品。
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考虑交通、噪声、市容、周边环境、历史沿革、群众需求等因素,按照方便生活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经营区域并及时公布。
适宜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开办早市夜市或者集中生产、交易市场的区域,应当统筹建设,集中管理,并配备检验、供电、给水、排污等设备设施。
学校、幼儿园门口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小摊点经营。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存在的区域性、普遍性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综合治理。
第三十四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重点监督,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加强现场巡查,督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规范生产经营,发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
9.啤酒是怎样生产出来的
啤酒主要的化学成分是:水和乙醇。水H2O、乙醇CH3CH2OH 。
啤酒的原料为大麦、酿造用水、酒花、酵母以及淀粉质辅助原料(玉米、大米、小麦等)和糖类辅助原料等。
适于啤酒酿造用的大麦为二棱或六棱大麦。二棱大麦的浸出率高,溶解度较好,六棱大麦的农业单产较高,活力强,但浸出率较低,麦芽溶解度不太稳定。啤酒用大麦的品质要求为:壳皮成分少,淀粉含量高,蛋白质含量适中(9~12%),淡黄色,有光泽,水分含量低于13%,发芽率在95%以上。
10.啤酒怎么生产的
啤酒酿造 有以下5道工序。主要是糖化、发酵、贮酒后熟3个过程。 ①原料粉碎:将麦芽、大米分别由粉碎机粉碎至适于糖化操作的粉碎度。②糖化:将粉碎的麦芽和淀粉质辅料用温水分别在糊化锅、糖化锅中混合,调节温度。糖化锅先维持在适于蛋白质分解酶作用的温度(45~52℃)(蛋白休止)。将糊化锅中液化完全的醪液兑入糖化锅后,维持在适于糖化酶(β—淀粉酶和α—淀粉酶)作用的温度(62~70℃)(糖化休止),以制造麦醪。麦醪温度的上升方法有浸出法和煮出法两种。蛋白、糖化休止时间及温度上升方法,根据啤酒的性质、使用的原料、设备等决定用过滤槽或过滤机滤出麦汁后,在煮沸锅中煮沸,添加酒花,调整成适当的麦汁浓度后,进入回旋沉淀槽中分离出热凝固物,澄清的麦汁进入冷却器中冷却到5~8℃。③发酵:冷却后的麦汁添加酵母送入发酵池或圆柱锥底发酵罐中进行发酵,用蛇管或夹套冷却并控制温度。进行下面发酵时,最高温度控制在8~13℃,发酵过程分为起泡期、高泡期、低泡期,一般发酵5~10日。发酵成的啤酒称为嫩啤酒,苦味强,口味粗糙,CO2含量低,不宜饮用。④后酵:为了使嫩啤酒后熟,将其送入贮酒罐中或继续在圆柱锥底发酵罐中冷却至0℃左右,调节罐内压力,使CO2溶入啤酒中。贮酒期需1~2月,在此期间残存的酵母、冷凝固物等逐渐沉淀,啤酒逐渐澄清,CO2在酒内饱和,口味醇和,适于饮用。⑤过滤:为了使啤酒澄清透明成为商品,啤酒在—1℃下进行澄清过滤。对过滤的要求为:过滤能力大、质量好,酒和CO2的损失少,不影响酒的风味。过滤方式有硅藻土过滤、纸板过滤、微孔薄膜过滤等。
11.啤酒怎么制造
啤酒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首先根据生产方法和酵母的种类可以将啤酒华为为上面发酵啤酒和下面发酵啤酒。也可以按照原麦汁的浓度划分为营养啤酒、佐餐啤酒以及高浓度啤酒。同样可以按照啤酒的颜色将啤酒划分为浅色啤酒、浓色啤酒以及黑色啤酒。而我们常说的鲜啤酒、熟啤酒以及纯生啤酒主要是按照啤酒是否杀菌划分的。目前新啤酒的主要种类有干啤酒、无醇啤酒以及稀释啤酒。
啤酒自制流程介绍
1.首先准备麦芽、酒花、清水、酵母、以及粉碎机、冰箱、温度计。
2.然后将麦芽用粉碎机粉碎,但是要保证麦皮尽量完整。
3.接着将水和麦芽粉按照5:1的比例放入锅中以四十五度的温度慢慢煮三十分钟,然后在将温度提升到六十三度保温一个小时。
4.待麦芽形成粥状时将麦汁用纱布过滤出来,并将麦汁全部收集起来放入锅中在煮一个小时同时在煮的过程要不断地进行搅拌。待麦汁沸腾起来以后放入酒花,此时的原麦汁会变得清亮许多。
5.接着将火关掉并将原麦汁按照一个方向不断搅拌,此时锅中会出现许多沉淀物。此时静置一段时间收将原麦汁倒入封口容器中并将盖子紧密封好口。
6.然后待麦汁冷却以后将容器中加入啤酒酵母,这个过程一定要减少细菌的代入。
7.再然后将罐子密封放在冰箱,温度要保持在5度左右。此时要注意发酵中的啤酒不要暴露在阳光中。因为酵母在发酵的过程中会不断的变多并且渐渐沉淀下来,此时密封罐中会产生更多的二氧化碳。所以一定要保证罐子的密封是否完好。
8.因为啤酒发酵的过程时间比较长,所以具体的发酵时间需要大家自己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待啤酒没有酸味、异味时就可以放心的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