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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听包装的啤酒(啤酒黄酒包装物)

来源:www.homebrew.com.cn   时间:2022-11-12 00:42   点击:183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啤酒黄酒包装物

包装物押金的纳税规定如下: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2.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够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计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对即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有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3. 啤酒黄酒包装物消费税

1、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不论是否逾期,在销售时一起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与消费税;

2、其他货物(包括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视其是否逾期,如果没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内的,则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如果逾期或者超过1年不再退还的,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3、而对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由于消费税是从量计征,包装物押金即使过期,也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

4.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是的,理解正确。 包装物押金的纳税规定如下:

1、一般货物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税,应在逾期或超过一年以上仍不退还时计征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的货物还应计征消费税。

2、对于除啤酒、黄酒之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在收取的当时就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逾期时不再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退还押金时也不再退还已经交过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没收后将余额转为其他业务收入。而对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因为是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所以在收取押金的时候不计征增值税及消费税,逾期不退回时确认收入,计征增值税但不征消费税。

3、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如果是酒类包装物(除啤酒、黄酒之外)押金与上述处理一致,即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是普通货物及啤酒、黄酒的包装物的押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缴纳增值税。

5.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

啤酒的押金不计入销售额。

除黄酒和啤酒外其他酒类的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作为价外收费都要计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啤酒和黄酒比较特殊有两个原因:

1、包装物在啤酒销售过程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且能够重复使用,所以就不再计算,黄酒算是一种鼓励政策。

2、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相同,在消费税中啤酒和黄酒是从量计征,无法把包装的押金一同计算进去。为了征税便捷,便不再计算包装物押金。

6.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逾期时不交消费税

由于啤酒黄酒采用从量定额办法征收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而非销售金额,征税的多少与销售数量成正比,而与销售金额无直接关系。

因此,企业销售啤酒时,如果发生包装物销售行为,或收取押金,而押金是以价格算的,不是以数量算的,所以不存在计征消费税的问题。

7.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为什么不交消费税

啤酒不收取包装物押金是法律认可的。1.对啤酒和黄酒的包装物押金是不征收消费税的。因为啤酒和黄酒的消费税是从量计征的。

2.在计征增值税是是是合同逾期或收取超过一年以上的要作为价外费用计算增值税.

3.其他酒类收取的包装物押金,要计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

4.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消费税要复合计税.

5.购进酒类产品再加工不得抵扣前一环节已纳消费税。

8.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逾期

1)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论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2)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3)酒类产品: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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