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切巴特啤酒怎么样
Homer Simpson(荷马·辛普森): Springfield核电厂的7-G安全检查员,他是在政府改革下进入核电厂工作的,是个头脑简单脾气暴躁的典型人物,爱吃所有的甜面包圈,烧烤,以及一切高热量食物,生活中离不开DUFF啤酒和电视。而他的工作就是睡觉和吃点心。喜欢掐儿子脖子。 作为一个深爱家庭的丈夫,Homer很少让妻子有抱怨的机会。当压力过大时,妻子Marge偶尔也会向婚姻顾问抱怨Homer: 忘记生日;忘记结婚纪念日;忘记节日(无论是宗教节日还是传统节日);张着嘴巴嚼东西;在肮脏的酒吧里和流浪汉、下层人鬼混;用毛巾擤鼻涕;而且擤完之后还把毛巾挂回去;用钥匙挠痒痒。不管怎样,Homer还是深爱着他的家庭,而且他一直努力证明这点---尽管这行为总让他变得很可笑。 Marge Simpson(玛姬·辛普森): 一个充满包容的母亲,喜欢把头发染成蓝色,然后固定成竖立的样子,尤其能够容忍丈夫的一切缺点。也能够同情原谅周围的人。 Marge是粘合剂,是她的辛勤努力,让辛普森一家日复一日的呆在一起。通过对各项琐碎生活费用(如一个电动门,孩子们的服装费等)制定计划,Marge小心翼翼的规划Homer的微薄薪水,然而千禧年的各项巨大费用让Marge目不暇接:Homer的啤酒,炸面包圈,还要准备印度一日游—--即,去见Kwik-E超市的老板。 Marge可不是只会做饭的家庭妇女,她也是丈夫强有力的支撑。 Bart (巴特): bart 10岁,一个淘气可爱的孩子,擅长滑板,喷漆涂鸦,常常打骚扰电话用文字游戏捉弄酒吧的MOE,喜欢小丑Krusty的表演,以及动画片:《Itchy和Scratchy》,恶搞《猫和老鼠》。懂法语。BART每周都会被留堂,被罚在黑板上写字,BART不爱学习,但是关键时刻却很少掉链子,BART喜欢在人面前装成小丑,并以此为乐,喜欢恶搞一切事物,但是其却不缺乏同情心和关键时刻的道德观,Bart最爱恶搞的人是他的爸爸,所以总被他爸爸掐脖子。Bart最好的朋友是milhouse,Bart喜欢成为人们的焦点,喜欢欺负Lisa,但是却常被Nelson等人揍,为此Bart十分想成为像Nelson一样的学校霸王。Bart没有太大的追求,更没有远大的报复,他的生活态度就是快快乐乐的过每一天,烦恼对于他来说总是转瞬即逝,不过Bart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曾经救过自己的偶像小丑Krusty,多次破坏杂耍BOB的阴谋,在剧场版里还和爸爸拯救过春田镇。 Lisa (丽莎): lisa 8岁,博学多才的孩子,由于她的理智公正并具有真正的道德感常常能够帮助周围的人解决矛盾,,她常常发现一些惊天动地的谎言和阴谋,但一般没有人相信她。她喜欢吹撒克斯管,但没人爱听,同样,虽然她很理智,但当有人超越她时,她会明显的表现出嫉妒和恐惧的心里。她喜欢小丑Krusty的表演,以及动画片:《Itchy和Scratchy》,恶搞《猫和老鼠》。然而,她同情动物,为此素食终生。曾出于同情和MILHOUSE,RALPH等人约会,但最终都不欢而散。Lisa的道德标准有些超标,往往她会强迫其他人服从自己的意志,她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喜欢以自己为中心,常常不能自拔,由于这点Lisa没有一个朋友,并且她的观点经常遭到同镇人的鄙视,她对爱人的要求标准也很高,所以现实中的追求者大多令她讨厌,曾主动追求尼尔森。她曾经看过她们的裸体。懂意大利语,多次幻想自己成为美国总统。 Maggie (麦姬): 3岁,婴儿,喜欢吸奶嘴,喜欢小丑Krusty的表演,以及动画片:《Itchy和Scratchy》。极少说话,长大后变成小太妹。 在过去的年代里,我们看着Maggie在渐渐的成长,从一个可爱的橡皮奶嘴-吃奶的小婴儿,到仍然是一个可爱的橡皮奶嘴-吃奶的小婴儿说了第一句话:爸爸。从词汇发展来说,Maggie比Bart略差点,不过比Homer要强。作为一个婴儿,Maggie不能说话,也不能立着走路,但Maggie却过着一种刺激的,有益的生活。她在Springfield日托中心的经历,大概是最辉煌的婴儿逃跑记。Maggie总是心情很好,但也曾有一次和下街的独眉婴儿进行大对抗。 Abraham Simpson : Homer Simpson的父亲,老年痴呆,常被儿子忽视,他的假牙常被Bart拿去玩。说话的时候常常说到一半而睡着,以前生活的记忆基本已经混淆,在年轻的时候对Homer失败的教育导致父子关系十分僵化,很多时候被家人认为是累赘负担,住在老人院。经验主义严重,然而他的经验多数的时候会以事情的失败而告终。 —————————————————— Homer Simpson的妈妈:温柔贤惠,但是年轻时候被通缉一直到现在无法脱身。 Santa's Little Helper:宠物狗,圣诞节跑狗赛失败后被收养. Snowball II:黑色宠物猫,前任宠物猫Snowball I吃下自己的孩子后死了,Bart就拿它当替代品. Selma Bouvier, Patty Bouvier(帕蒂和塞玛):玛姬 辛普森的姐姐,作为考官,在汽车培训中心上班,这对肥胖的双胞胎老处女经常一起到处旅行,还上杂志封面,但所有人都讨厌她们,她们也自然对周围的人保持冷漠的姿态,爱好是看《百战天神》和抽烟,对玛姬来说,她们俩是灰姑娘后妈的两个女儿,不过她仍然爱她们。两个人都是结婚狂,不过因为自身的原因一直单身,喜欢嘲笑别人。 玛姬的妈:和Abraham Simpson有过一段黄昏恋,但她被Burns抢走了。和蔼善良,和MARGE很像。 PowellHomerS:Homer同父异母的兄弟,汽车公司的大老板,不过被Homer搞破产了。 —————————————————— Ned Flanders:邻居,狂热虔诚的基督教徒,保守主义,严格地以圣经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拥有广大人民群众所厌恶的道德感和友好作风。flanders是个老好人,没有任何反抗心态,常常受到他人的欺负,却不以为然,乐于助人却反倒遭人嘲笑,flanders的身上 几乎具备人类的一切美好品质,从来都不会说不,是HOMER最讨厌的人,因为FLANDERS的一切看起来都要比HOMER优秀,常被HOMER整,不过FLANDERS却从来不生气。FLANDERS总是以一个弱者的姿态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在其他人眼里微不足道。 Maude Flanders:同样拥护丈夫的基督徒,经常独自去外国外地参加朝圣或宗教学习班。在十一季中被辛普森一家误杀。 Rod和 Todd Flanders:他们的儿子,几乎什么都不明白,在他们的眼里世界就是天堂,生活在父母创造的虚假世界中。 —————————————————— 小丑Krusty(Hershel Krustofski):小朋友的最爱,是个势利的灵感枯竭的演员,常常代言一些黑心产品或者出品一些以他为形象的劣质产品。 Sideshow Bob(Robert Terwilliger):Krusty的搭档,因陷害Krusty失败而入狱,又因谋杀妻子塞玛失败而入狱,曾有在市长选举中作弊,使电视台关闭等罪行,不过全部被Bart揭发,所以他非常恨Bart,曾帮助 Homer Simpson 抓想杀害他的凶手。Sideshow Mel(Melvin Van Horn):Krusty的搭档,曾经口香糖粘在头发上时用骨头棒弄走口香糖,没想到口香糖吧骨头粘着,所以他头上有根骨头。 Itchy和Scratchy:恶搞版的猫和老鼠。 Kent Brockman:新闻联播的主持人:只会读新闻稿的白痴,完全没有自己的见解,直播的时候经常出事故,读夸大的新闻,假新闻欺骗大家。 BoobleBee Man:电视台中一个很无聊的节目的演员,意大利口音。 布拉:恐怖节目的女主持人,喜欢扮成吸血鬼,总统的女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R BURNS(Charles Montgomery Burns):81岁,一个干瘪瘦弱满脑子阴谋满肚子坏水的资本家,有豪华的住宅和先进的设备,方便他随时偷窥,监视,并整蛊全镇的居民。有着强烈的控制欲。他是核电厂老板,对待员工刻薄吝啬,大家都认为他是吸血鬼。 SMITHERS(Jr.Waylon Simthers):MR BURNS的秘书,同性恋,他非常喜欢他的老板,甚至愿意为他把尿,捐肾,常写情书给他,并随时愿意为之付出生命。 Waylon Simthers:曾经是Mr Burns的秘书,因阻止核反应堆溢出光荣牺牲。 ———————————————————————————— Superintendent Chalmers:学校高级领导,他管着校长。 Seymour Skinner:校长,曾参加过越战,常常回忆自己在军队的时期,以此来满足自己,退役后一直没有摆脱母亲的控制,和他妈一起住,当了校长,强调纪律的伪君子,他曾追求帕蒂,未遂,和女老师Mrs. Krabappel同居,孩子们常拿他妈来威胁他。 Mrs. Krabappel:Edna,Bart的老师,从小努力学习,当乖乖女,终于在名牌大学毕业,在现实生活中堕落成一个小学四年级的老师,而和她闹婚变的丈夫却和她的婚姻顾问一起在沙滩上裸奔。为了发泄郁闷,她很爱抽烟,还和校长西蒙约会。喜欢和NED约会让校长吃醋。 校长的妈妈:专制独裁的老太婆总爱干涉儿子的生活,并一直找茬寻衅地挑儿子的刺。 Mrs. Hoover:Lisa的老师,自己都不知道作业的答案的平庸女人,爱好是抽烟。 Willie:校工,脾气暴躁头脑简单的苏格兰人,据说是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喜欢穿苏格兰短裙不穿底裤,爱鼓捣风笛和他的变形金刚割草机,经常满腔热血凶神恶煞地做傻事。 学校厨娘,同时是学校的护士,据说是为了节约开支,有胡子,爱好是抽烟。 OTTO(Otto Mann):一个完全无视交通规则的校车司机,同时是个出色的摇滚吉他手,毕业于布朗大学。视重金属高于生命,并为此抛弃了自己的妻子BETTY。 —————————————————————————————— 市长Quimby:一个整天忙于闹性丑闻的笨蛋。一无是处,代表了春田镇极其无能而且黑暗的政府。 Clancy Wiggum:警长,一个完全没有责任心,无时无刻在喝咖啡享受和收受贿赂,对工作搪塞应付,欺软怕硬的糊涂大王。 Dr. Hibbert:常吸笑气,医生,有执照和诊所,总是笑眯眯地和病人开残忍的玩笑。 Dr.Nick's:无照医生。有时也充当厨师。 律师(Loinal Hutz):总喜欢突然冒出来怂恿当事人接受他的帮助,然后在法庭上做傻事和跑路。 牧师Reverend Lovejoy:一个伪善的家伙,整天宣讲他自己都不信的道德规范,并嘲笑他唯一的信徒NED。 SNACK:职业强盗,右手臂上有青蛇的刺青,喜欢抢劫APU的商场,趁火打劫,绑架,标准的坏胚,经常越狱,有一个女警作前女友。大部分时候独自作案,有时和人合伙。 船长:一个不知所谓的人物,叼着烟斗,开着他的小艇,终年在内陆河和人工湖上航行。 COMIC GUY:一个对美国漫画入迷的成年胖子,开了一家动漫及周边的店,价格高昂,常梦想自己是各种超人,酷爱收集各种无聊白痴的漫画,但Bart他们还是很愿意花钱上当。 科学家:一个天才,一个疯狂科学家,总是制造一些异想天开的机器,却常常没有实际用途, —————————————————————————————— Kirk:milhouse的父亲,在岳父的帮助下成为全市第一的饼干工厂经理,结果把该企业变成了与劣质饼干齐名的败坏企业,每天受妻子的气,最后离婚 luann:milhouse的母亲,她憎恨自己的丈夫,原是富商的女儿,被丈夫搞破产后,每天向姐姐借钱,从教堂捐赠箱里偷衣服穿,最后与KIRK离婚,与许多动作明星同居。 milhouse :Bart最好的朋友,比较缺乏主见,所以Bart喜欢和他玩,但在关键问题上他不肯让步,比如女朋友,游戏卡,漫画,所以这时候Bart和他的关系就破裂了。懂意大利语,喜欢装女人,喜欢LISA.他父母离异了,母亲和动作明星私奔了,秃头的父亲很妒忌。 Martin Prince:胆小懦弱的书呆,难得有正义感,迂腐地叫人震惊。 Üter Zörker:外国留学生,傻乎乎的。 Ralph Wiggum:警察局长的儿子,相比于同龄人来说比较傻。 Kearney,Dolph,Jimbo Jones(真名Corky):此三人是校霸,殴打弱小是他们的人生乐趣。体力优势是他们成为校霸的唯一因素。 TWINS(Sherry&Terry):两个河马脸的紫衣女孩,喜欢捉弄人,但很擅于装出乖小孩的样子。 Nelson Muntz:他喜欢在别人出糗时说HA—HA,自立更生,穷苦,残暴嗜血,以暴力为乐,喜欢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尼尔森的妈妈:一个做明星梦的堕落女人,爱好是抽烟和内裤滑落。 Laura Powers:Bart喜欢的女孩,曾跟Jimbo谈恋爱,后被Bart破坏,是邻居RUTH的女儿。 Ruth Powers:Laura的妈,邻居,被丈夫抛弃后非常痛恨他,偷了他的车,喜欢逛夜店,喜欢拿枪扫射发泄,Marge Simpson是她最好最讲义气的朋友。 Jassica Lovejoy:牧师的女儿,Bart的女朋友,和双胞胎姐妹一样,表面装得象个天使,实际上喜欢靠捣乱来吸引别人的注意,一开始BART很喜欢她,但后来,她毒辣的恶作剧的方式令Bart感到害怕,而且她轻蔑地表示她只是在玩弄感情,于是Bart报复完以后就分手了。 ———————————————————————————————————— 乡下人夫妇:富有,说话口音不标准。 Moe Szyslak:一家死气沉沉的酒吧的老板,Homer常去那里喝酒,他小时候被父母抛弃在夏令营,结识了Homer,他还打过拳击,失败后把酒吧的女厕所改装成办公室继续搞黑拳生意。经常接到BART的骚扰电话而出丑。 Barney Gumble:酒徒,爱打嗝,终日喝酒,内心是个煽情诗人,还获得了电影奖。曾追求塞玛姨妈。是春田镇的头号醉鬼,几乎只出现在酒吧中,完全生活在酒精的世界中,基本没清醒过。 Carl Carlson和Lenny Leonard:核电厂的同事,同样喜欢在MOE的酒吧喝酒。极其普通的市民。 Apu Nahasapeemapetilon:印度非法移民,在美国某大学毕业后,开了一家超市,经常被抢劫,在印度老家有个年仅10岁的包办婚姻的妻子,后来又娶了另一个指腹为婚的妻子,他们有很多很多很多的孩子。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一个人,没什么坏心思。 Hans Moleman:一只人形晏鼠,痴呆迟钝。 ———————————————————— Kang 和 Kodos:两个白痴的外星人,一直想要征服地球。
2. 切巴特啤酒是哪个国家的
切巴特白啤以大麦芽(60~70%)和小麦芽(25~40%)为原料,有时加入5%的燕麦,经啤酒酵母和乳酸菌发酵而成,
大大提高了啤酒的营养价值,符合当今消费者对营养健康的要求,与普通啤酒相比口味更柔和更爽口。
3. 切巴特优质啤酒多少钱一瓶
酒精度4.4,整体感觉挺一般,没气和泡沫喝不太习惯。1.25升塑料瓶,螺旋盖,说实话,这种包装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这款酒很奇怪,麦芽浓度11,但是喝起来二氧化碳气体含量很低,也没什么气体和泡沫。萊垍頭條
除了瓶子挺方便,价格7.9买的,其他真是不太满意,也许我喝不惯吧。條萊垍頭
4. 切巴特白啤酒
大多数卖假啤酒的呢,都是卖那些进口的啤酒品牌的假啤酒,因为中国国产的啤酒本来价格就已经便宜了,所以在购买啤酒的时候呢,你要仔细来检查一下这种啤酒的包装,一般包装上面没有防伪标志的,可能就是假啤酒了就不要购买了,喝了之后伤身体。
5. 切巴特啤酒怎么样喝
切巴特是一个德国啤酒的品牌或叫酿制啤酒的一个工艺,Zibert切巴特品牌由德国著名酿酒师Julius Zibert先生建立于1906年。它严格遵循德国1516年颁布的纯净酿酒法,在酿造过程中完全依照德国的传统工艺,并保持德国啤酒的原始口感。
6. 切巴特啤酒为什么这么便宜
本书的英文原名是“CLASS” 保罗·福塞尔PaulFussell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英美文学教授,文化批评家,曾任教于德国海德堡大学、美国康涅迪格学院和拉特格斯大学。他的关于二战时期美国文化的著作曾获得1976年美国国家图书奖和冬天曾国家图书评论奖。保罗·福塞尔现已退休,居住在美国费城。 《格调》不仅缔造了1999年的一个出版时尚,而且成全了一个文化事件,其关键词即“品味”。 北京青年报 《格调》的风靡一时,主要是因为它的有趣,单是作者那种特有的温柔的刻薄、狡猾的犀利以及善意的恶毒,就已经使《格调》有了一种特立独行的“格调”。 新周刊 这是一本极好玩的书。 时尚杂志 本书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窗口,看看别人的生活状态和群体特征,也许我们能在追求物质的同时,想想生活趣味的多种可能。 中国青年报 这本书的独到和有价值之处就在于,它指出了无处不在格调区分。 世界时装之苑 《格调》—有时间,品味是一个人过去、现在生活的全部展现,你是谁,你就有怎样的品味,你逃也逃不脱,说也说不清。 文汇报 正如人们曾经谈论“媚俗”、“品味”一样,今年以来在京城又开始流行一个词语—格调。 译者前言生活品味:社会等级的最后出路 阅读有许多种标准,有趣是其中之一。经过许多年的阅读,似乎越来越重视一本书的趣味。书架上的书那么多,取哪一本读呢?除非你有严肃的心情,否则不会去碰那些大部头的经典。它们的分量过重,令人望而生畏。不过也有一类书,谈的是严肃问题,读来却意趣盎然。比如谈论社会等级问题,不可谓不严肃,这是个想起来就会个人绝望的话题,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曾经产生了大批激进思想家,对他们思想的传播则导致了无数次革命和战乱。但是我想推介给读者的这本书,谈的也是阶级话题,揭示的道理也很深刻(至少我这样认为),但读起来却充满乐趣,有如饮一杯陈年佳酿的红酒,它的锋利包裹在厚实的趣味之中。 本书的英文原名是“CLASS”。在英语中,这个词既有阶级、阶层和等级的意思,也含有格调、品味的含意。说一个人是否“classy”或说一个人有没有“class”,并非在说他或她的社会地位和阶层高或低,而是说他或她有没有品味和格调。因此作者的书名取 “CLASS”一词的双重含意,通过人的品味和格调来判断他或她所属的社会阶层。 保罗·福塞尔,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文学教授,著名文化批评家,曾任教于德国海德堡大学、美国康涅迪格学院和拉特格斯大学。他的关于二战时期美国社会文化的专著曾获得1976年美国国家图书奖。他是英美文化批评方面的专家,檀长于对人的日常生活进行研究观察,视角敏锐,语言辛辣尖刻,又不失幽默和善意。本书出版之后在美国立刻引起轰动,一方面好评如潮,另一方面也受到来自社会各阶层的猛烈批评,认为福塞尔夸大了美国的等级偏见,对穷人缺少同情和道义支持,对人类的弱点过于尖酸刻薄,等等。其实作者在著作发表之前就清楚地知道人们的反应,正如作者在本书开头时写道:“今天,你只需要提及社会等级这个话题,就可以轻易地激怒别人。……最近有人问我正在写什么书,我说正在写一本关于美国人的社会等级的书。人们听后马上会先紧一紧自己的领带,再溜一眼衬衫袖口看看有没有磨损开线。凡分钟之后,便悄悄地站起身来走开。” 什么是一个人的社会等级标志?在今天这个时代,由于人类生活质量的普遍改善,社会观念的进步,这一问题已经不那么容易回答了。它常常不是你的职业,不是你的住宅,不是你的餐桌举止,也不是你能挣多少钱或者拥有多少财产,而是一系列细微的、你在自觉不自觉中所呈现出来的行为特征的混合,正是这一切构成了你在这个世界上的等级定位。眼前的这本书,是我所读过的关于社会等级这一话题的最机智、最有趣,最辛辣、而又多少有些令人恼怒的佳作。 我有不得不承认,人的社会等级或地位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谁高谁低?怎样识别,识别的标准是什么?作者并没有用学术的社会研究方式回答这些问题,而是绕开理论上的争论,从人的衣、食、住、行、以及日常话语里呈现出的特征来分析判断人的社会阶层。按作者的话说,他只从“可以看见的事物和可以听到的话语所传递的信息来分析人的社会阶层,而不考虑他们的种族、宗教信仰和政治观点。”作者认为,宗教信仰和政治观点不可见,而种族虽然可见(肤色),但并非个人选择的结果,因而不在作者的考察范围里。作者真正感兴趣的东西显然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自然流露出的那些品质。固此在阅读时,这本书不应被看作一本学术研究专著,而应当被看成是一本社会等级表象观察指南。 那么作者的等级标准是什么呢?通过大量的观察之后,作者认为,正是人的生活品味和格调决定了人们所属的社会阶层,而这些品味格调只能从人的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比如一个人的穿着,家里的摆设,房子的样式和格局,开什么车,车里的装饰,平时爱喝什么,用什么杯子喝,喜欢什么休闲和运动方式,看什么电视和书,怎么说话,说什么话,等等。作者根据人们的生活方式取向,给美国社会分了九个等级,用辛辣嘲讽的语言归纳了这九个等级在生活品味方面的差异。 从1994年第一次偶读此书到现在,我已经读过至少三遍了,而且每读一次,都会对美 国社会各个阶层人的行为特征增加新的认识,不先是对周围的普通人,而且也包括 celebrity,即所谓社会名流。无论现在他们已经多么有钱,你只需注意一下他或她的衣着 和言谈举止,再按照福塞尔提出的标准加以衡量,就能判断出他们最初来自什么阶层,而且完全正确。尽管此书的初版发表于1979年底,但在稍微用心观察过周围人的生活之后,我发现作者揭示的许多特征在九十年代的美国仍然有效,人们在生活格调和趣味方面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中产阶级仍、日在房问里满铺化纤地毯,贫民阶层仍旧爱打保龄球。习惯于喝易拉罐装啤酒的人们虽然慢慢改为喝玻璃瓶装啤酒了(并非由于趣味的改变而是由于环境保护的原因),但是并没有改为喝口味偏干的葡萄酒或者进口矿泉水。我开始意识到作者的尖锐所在,人的生活品味随着他的成长一旦形成之后,一般不再会发生大的改变,即使经由有意识的熏陶禾训练(我不得不想起全国各地正在兴起的礼仪学校,刚从礼仪学校毕业的人又开始随地吐痰了),似乎也收效甚微只能使人再次想到“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的说法是不是贵族倒不那么要紧,但是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格调则绝非易事。由此推论,用生活品味考察人所属的社会等级甚至是一个更为衡常、更为有效的标准。一个人可以在一夜之间暴富,但却不能在一夜之间改变自己的生活格调这就是我们今天为什么经常看到腰缠万贯的富豪,其举止和品味还保持着昨日“贫民劳动者”的本色。 当然,作者并非意在贬低某些阶层,抬高另一些阶层,作者实际上嘲讽的是人们在等级问题上暴露出的虚荣、自大、粗俗和缺少品味。这些特征并非偶然的选择结果,而是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比如,美国人数最多的阶层——中产阶级,按照作者的分析是最为虚荣和势利的阶层,原因则是由于他们像螺丝钉一样可以被随意替换,因而最缺少安全感,生活也最焦虑。在这样的心态中生活,首要的事情就是必须得到他人的承认,要在他人眼里看起来生活过的既得体又安全。因此他们的爱虚荣和喜欢炫耀在衣食住行和话语上必然体现出来。但是。从本质上说,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从更低的社会阶层奋斗上来的,所以不可避免地缺少富人阶级才会有的高级生活品味,因而在生活里追求的恰好是那些缺乏个性的、标准的,可以明确指示身份的物品。作者显然非常反感这种拘谨的循规蹈矩,毫无节制的炫耀,以及缺乏创造性的生活方式,因此在字里行间毫不掩饰地流露出冷嘲热讽的情绪。 尽管作者的主旨是用人的外在生活特征来分析判断一个人所属的社会阶层,我们还是能够强烈地感觉到作者努力的另一个向度,即为社会等级划分提供新的观察依据。在今天的社会里,社会等级已经由更多的文化标准来确立,而不是简单的以有产和无产、剥削与被剥削、压迫与被压迫等标准来划分。人们可以经由提高自己的生活品味来改变社会地位。另一方面,仅仅有钱并不能提高一个人的社会地位,还必须提高文化品味与生活格调。没有品味的人永远不能改变自己最初所属的社会阶层。 本书另一个最大的特点在于,每个读者都会在阅读过程中情不自禁地想到自己以及自己周围熟悉的人们的生活,然后根据作者提出的言行举止特征来检验自己和别人的社会等级,或者感到满意,或者(更多的时候)感到害臊和汗颜,甚至感到一丝莫名的愤怒,因为你发现自己一直以来追求的东西竟然都缺少品味,自己原来是个没有多少格调的人。而且你发现周园的很多人都不像你以往认为的那样是些很有档次的人;相反,他们不少人居然只能算是个中产阶级甚或是贫民阶层里的一员。这无疑是令人难堪的事情。 我以为,这本书的独到和有价值之处就在于,它指出了品味和格调在社会阶层划分里的重要性,因为品味和生活格调是可以培养和学习的,它恰恰不像金钱和财产那样,获得的过程常常是一个人在精神和道德方面堕落的过程。通过自身的教养。品味的提高,一个人不需拥有很多金钱,就可以达到较高的社会地位。 作者为了给自己所属的这样一个社会阶层定位,提出了调阶层这一概念,即指那些有品味、有创造力、有思想、有影响力、生活得体但并不富有的阶层。这一概念后来成为了美国新一代人的文化标识,比如80年代的“雅皮”阶层和90年代的“文化另类”(alternatives)阶层,从而进一步的解构了传统的等级社会,为社会分层标准开辟了新的向 度。 今天的中国,正处于社会等级分层的新十字路口。几十年的平等社会的神话已经打破,人们的社会等级观念正在急速地更新。推动这一变革的最有力的因素就是金钱。占有金钱的多少正在把人们的社会地位重新划分。金钱取代了平等和社会公正,开始编织自己的神话和传奇,编织人们的生活梦想,同时毫不犹豫地粉碎着一大批人的致富期望。金钱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隐喻,一个可欲不可求的价值符号,一个双重的象征:即象征着全部有关幸福的梦想,又象征着所有追逐金钱者的噩运。于是人们困惑地问道:难道这就是我们要实现的社会理想吗? 这样想或多或少有些过于悲观。事实上,在中国,一种新的社会生活观念已经或正在开始形成。越来越多的人们感到,无止境地追求金钱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幸福,也未必可以顺利地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追逐金钱耗费了太多的时间、精力和创造性,而珍贵的不能重复的生命却在悄悄地流逝。不管现实中存在多少令人沮丧或使人激动不已的事实,有人发财致富,有人陷于贫困,但处在这两极之间的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正在得到明显的改善。他们不再是穷人,尽管他们也远远没达到富人的收入。正是这一部分人发出了追问:我们是谁?我们属于什么阶层?如果不喜欢追逐金钱,我们的希望在那儿?我们的未来是什么?这个社会在金钱统治的道路上还会走多远? 本书正是在这一向度上提出了社会分层的新的标准。不管你喜欢不喜欢这种标准,无论你承认不承认这样的事实,有品咪有生活格调立刻能够使人们对你刮目相看(文化痞子和玩世不恭者除外。令人欣慰的是,他们的人数同前几年相比正在越来越少),使你获得更多的尊重和欣赏,因而提高了你的社会地位。金钱固然重要,但是只有金钱并不能使你获得普遍的认可、尊重和赏识。你怎样花你的钱,用它带来什么样的消费,这些消费使你呈现出什么特征,则成为更加要紧的问题。 尽管作者讨论的是美国社会中的等级现象,但市场经济带来的世界化趋同态势,美国对全世界其他国家越来越深的商业和文化影响,使得本书中描述的种种现象,已经可以在中国找到今人悲哀的对应。美国昨天和今天的等级困境,也许就是中国明天的生活闹剧。如果本书能够成为一面镜子,使中国人可以从中看出每个人未来的或正在显露的鄙俗和丑陋,从而开始注意培养品味和生活格调,也许还来得及避免跌人恶俗的低级生活趣味。 最后,我还想谈的一或是,此书的艺术特色。保罗·福塞尔原籍英国,后来移民美国。他的写作板具个性,措辞考究典雅,句子长而复杂,是典型的英式写作风格。他在行文中大量地使用了反讽手法,叙述幽默诙谐,有时几乎到了尖酸刻薄的地步。再者,书中对美国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观察和展示达到了精微至极,如果没有敏锐的洞察力和社会批判眼光,是绝无可能做到的。这样一种风格,要想在译文中全部体现出来,简直没有可能。倘若我没有在美国长期居住的生活经验,是决计不敢去翻译此书的。好在两位年轻译者对作者语言的把握误差不大,这才保证了译文的基本质量。我想说的是,即便不能完全体现保罗·福塞尔的艺术特色,这个译本在展示作者的思想风格方面,无疑是一次经得住检验的努力。 在停笔之前,我不由地想到法国后现代大师罗兰·巴特,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他所希望的理想生活,他说:“有点钱,不要太多;有点权力,也不要太多;但要有大量的闲暇。”钱和权力对于一个生活在商业社会里的人来说不可全无,否则你会生活得没有尊严和安全感。但无止境地追逐金钱的生活也不值得,因为缺少品味。那么罗兰·巴特渴望得到大量闲暇用来做什么呢?他简单地回答道:“读书,写作,和朋友们交往,喝酒(当然是葡萄酒),听音乐,旅行等等。”简言之,过有品味的生活。因此,读过此书之后每个人都应该认真想想,你真正想过的生活是什么?至少有一种算法是聪明的:有钱并不必然使你的社会地位提高(这里并非在说经济地位,而是社会地位),因为这世界上总是有人不在乎你的钱财。但有生活格调和品味却必然会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欣赏,因而提高了你的社会等级。 保罗·福塞尔写作此书的初哀,也许正是为了这一目的。 石涛 一九九八年六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