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理啤酒方案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2008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 啤酒供货协议合同范本
5个一厂:市北区登州路56号,五个厂中最好的二厂:李沧区台柳路602号三厂:三厂在平度,具体啥位置不清楚,知道在平度。四厂:李沧区永平路6号五厂:崂山区崂山路99号青岛啤酒产品特点口味特点风味纯净协调,落口爽净,具有淡淡的酒花和麦芽香气。原料选用麦芽:采用进口优质大麦,经青岛啤酒独特的制麦工艺精心制备而成;大米:以国内领先的大米新鲜控制技术保证大米的优质新鲜,并采用适宜的代码配比;酒花:采用优质新鲜的青岛大花和制定的优良香花;水:酿造用水;酵母:采用青岛啤酒独特的啤酒酵母。
德州第一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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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啤酒供货合同协议
同餐饮店谈啤酒供货,首先是唯一供货商,就是这家店卖只能你的产品,不能卖其它同类品牌的产品,而且只能在你这里进货。
其次是每年总销售额达到多少进行年底返点。
再次就是和餐饮店的服务人员达成协议,服务员主动向客人推荐啤酒,每一瓶给奖金。
4. 啤酒代理商合同协议范本
做酒水代理商,首先需要该品牌酒厂商的同意或者授权。如果你是以个人工商户形式来做,你还得向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等 。
销售代理(Sales Agent)是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为委托人销售某些特定产品或全部产品的代理商,对价格、条款及其他交易条件可全权处理。这种代理商在纺织、木材、某些金属产品、某些食品、服装、设备、汽车等行业中常见,在这些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产品销路对企业的生存至关重要。
5. 啤酒代理销售合同
批发和代理的区别:批发啤酒比代理啤酒价位要低一些,代理啤酒的品质有保证。批发啤酒与啤酒厂家没有什么法律关系,代理商和厂家是委托代理关系,会签订代理合同。专门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商业活动。零售的对称。是商品流通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通常有两种情况:
①商业企业将商品批量售给其他商业企业用作转卖。
②商业企业将用作再加工的生产资料供应给生产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在规定的地区和期限内,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代理商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揽客户, 招揽订单,签订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并从中赚取佣金,代理 商不必动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不负盈亏。
6. 啤酒区域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 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 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年内,即2008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 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