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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酒狂教学视频28(古琴酒狂教学视频二)

来源:www.homebrew.com.cn   时间:2023-04-09 04:26   点击:160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古琴酒狂教学视频二

世态凉,政事寒,纷争乱。

夜宴欢,杯莫停,酣下袖。

远小人,避祸害,密亲友。

好玄谈,佯醉狂,又何妨?佯醉狂,又何妨,通旷达。

大宇宙,天地人,谐琴道。

举目腐败苛政患,满腹经纶究何用?

2. 古琴弹奏酒狂视频

酒狂作者是阮籍,三国时期魏国诗人,代表作《咏怀八十二首》,竹林七贤之一

阮籍(210年—263年),字嗣宗,陈留尉氏(今河南开封)人,三国时期魏国诗人,竹林七贤之一,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

正始三年(242)蒋济准备征辟阮籍做自己的掾属。正始八年(247)前后,阮籍与王戎的父亲同时任尚书郎。不久又受曹爽的征辟,招为参军。

正始之后,阮籍与嵇康、山涛、刘伶、王戎、向秀、阮咸诸人,共为“竹林之游”,史称他们为“竹林七贤”。正始十年(249)四月改元嘉平,阮籍时年恰四十岁,阮籍做了司马懿的从事中郎。嘉平三年(251)司马懿卒后,阮籍又做了司马师的从事中郎,他担任此职一直到嘉平六年(254)。

嘉平六年,高贵乡公曹髦即帝位之后,司马师为了笼络人心,大肆封官晋爵,阮籍也被赐为关内侯、徙官散骑常侍。甘露元年(256),也即正元三年(六月改元甘露),阮籍请求作步兵校尉。

阮籍是“正始之音”的代表,著有《咏怀八十二首》《大人先生传》等,其著作收录在《阮籍集》中。

3. 古琴酒狂教程

《酒狂》的作者阮籍是中国三国时代(公元220——公元280)著名的文学家和音乐家。当时统治者之间争权夺利、互相欺诈、腐败堕落,导致社会混乱,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在这种环境里,使得很多文人报国无门、才能无处发挥,又不愿意同流合污,因而感到苦闷,为了逃避现实他们常常借酒浇愁、嗜酒长醉,在音乐里寻找精神上的慰藉。《酒狂》这首乐曲采用了八分之三拍这个特定的节拍,音乐形象非常鲜明,比较准确的表现了一种醉意恍惚的神态和蹒跚行进、步履踉跄的醉酒者的形象。最后的标题是:“仙人吐酒气”使人感到虽然满腹的酒气徐徐吐出,但是除此之外依旧如此,反映了这位嗜酒者苦闷的内心世界和佯醉的心态。

4. 古琴酒狂唱词

阮籍,魏晋时期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经典古琴曲《酒狂》即由他创作而成。《名士传》的排列次序为:阮籍、嵇康、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由此可见阮籍在当时的声望。嵇康和阮籍相交甚笃,是莫逆之交。后人推崇嵇康,不能不提《广陵散》,它是中国古代的大型琴曲,中国音乐史上著名的古琴曲,十大古琴名曲之一。

5. 古琴酒狂教学视频第二节讲解

右手“八法”为古琴最基本的八种指法,分别是:抹、挑、勾、剔、擘、托、打、摘,这八种指法或紧、或慢、或多、或少等诸多不同的组合,共同构成了右手其它的指法,如“历”、“叠涓”、“轮”、“滚”、“拂”、“锁”等。《太音大全集》一书又将其八法誉为“八字纲领”,喻有提纲挈领之妙,此喻较为贴切。也可以这样说,组合指法为厦,八法为基,厦愈高而基得愈深,组合指法要想入妙,“八法”先得自如,故“八法”极为重要。

一、抹  抹:食指向内,弹入一声曰抹,法以肘腕平悬,掌微俯(以下各法皆同)。食指屈其根节,坚其末节,指宜稍深下,使指头着弦,先肉后甲,平正弹入。兼用肘腕之力,则得清劲之音,大指侧侍于旁,以便接用挑出。中名二指伸直稍高出,禁指竖起(凡不用之指,均须伸直,禁指尤宜高竖,以助立,各法皆同),则手势得法矣。或腕掌平覆,食指翘起,向下击之,指出无力,音必不清。————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释疑:

向内:向身为内,向徽为外。抹、勾、擘、打四法向内,挑、剔、托、摘四法向外。

指头着絃:即抹之时,指头放在弦上,此法谓之“约弦下指“,与下文“悬空下指”为不同的两种下指方法。

先肉后甲:抹弦瞬间,应先肉后甲。抹法宜得半肉半甲之音,全肉则音闷,全甲则音暴。如何抹出半肉半甲之音,初学者便需调整食指触弦的深浅位置,太深则易陷,太浅则仅得刚甲之声,此法只可意会不会言传,需初学者多去琢磨练习,自然可得其中之妙。勾、托、打三法也需得半肉半甲之音,也同此法,下文便不再复述。

平正弹入:即下指角度与琴弦相垂直,如书画之用中锋行笔,不可斜扫,如此才可得清健之音。此法仅指常理,并非绝对,恩师李庆中先生常用侧锋下指,轻抹琴弦,以补走手音长时不足之憾,此谓恩师琴风特点之一,所以习琴者需灵活运用,切不可泥古。

大指侧侍于旁:弹抹时,大指应略弯于下,以自然为妙,不可死扣。我在教授此法时,常让学生右手自然下垂,手指放松,然后再缓缓抬起右手,各指姿势保持不变,此为大指最佳姿势位置。

禁指竖起:小指因禁而不用,故称之禁指,演奏时左右手禁指均要求伸直,谓之“兰花指”。儿童或女性习琴,此法甚易,然成年男性习琴,手指多已僵硬,有些琴友小指难以伸直,但也应尽量伸直,或略带弧度,切勿弯曲勾起。

食指翘起,向下击之:此法为“悬空下指”,与上文的“约弦下指”互为补充,勾、打二法也常悬空下指,如连抹同弦,第一音可约弦下指,第二音只得悬空下指,这样才能不遏前音,避免出现杂音,勾法也是如此。

二、挑  挑:食指向外弹出一声曰“挑”。法以食指屈其中节、大指尖侧抵食指箕斗(忌两指捏紧),向外挑出,以肘腕之力送出,下指亦稍深,须使甲背着弦,不可单用甲尖。又必中锋,不可斜出,必悬空直下,不可傍弦挨抚,古所谓挑用悬指是也。凡抹挑均宜轻弹,惟必轻而且劲,方能弹出本音,若其轻如摸,则只得弦上浮音,不耐听矣。————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释疑:

大指尖侧抵食指箕斗:此多为古法,即挑时大指指尖抵在食指箕斗中或偏侧,顾梅羹先生的《琴学备要》一书中也是此法,但现代琴人多不用此,只是挑时用大指是扶在食指末节外侧,大指尖与食指背相齐,不可伸出。挑之始,大指关节向外凸出,食指一、二关节凸出,两指一起弯曲,约成一“O”型,谓之“龙睛”,挑之终,大指与食指充分伸展、伸直,以抵相邻一弦,此时二指又形成一“凤眼”状,这便是现代琴人常说的“龙睛凤眼”(关于此说,另文再议)。(其实此法也只是初习时遵守的一种法则,待食指指力增强之后,便可以自由一些,不必拘于什么“龙睛凤眼”,食指也不必非得借助大指之力。恩师李庆中先生食指挑弦大多不用大指借力,食指单独挑出,如剔法。自己初习琴时也用大指扶于食指外侧,后来便随意了一些,再后来自己有了学生,常给学生如此示范,久而久之,自己的大指也已习惯了“龙睛凤眼”一法,由此看来此举也并非仅和力度有关,也有习惯成自然之理,所以大家应以得力为妙,不必拘泥一法。

不可单用甲尖:此处是说指甲入弦的深浅,如单用甲尖,则入弦过浅,入弦浅则音不实,故下指时应及时调整指尖入弦的深浅。

悬空直下:此处是指挑时食指不可靠弦推出,而应悬空挑出。此为初学者常犯的错误之一:只是食指甲背靠在弦上,然后“推”出,初学时如方法随意,一旦形成不良习惯,以后将很难纠正,所以初学时应多注意此处,切不可“推”弦!剔擘摘三法也均如此。

其轻如摸:此为琴之一病,如同摸弦,如此便无轻重对比,淡如白水。

另外,关于挑法还有一个令初学者困惑的问题,就是食指挑时,大指的约弦问题。挑之时,中指应自然伸直,扶在挑之弦外面的第二根弦上,如挑七弦中指则放在五弦,此谓之约弦。此处初学者需要注意的是,中指的约弦仅是起一种支撑作用,待日后熟练时,中指便可自由一些,不一定约在第二弦上,也可约在其它弦上,如第一弦,或第三弦,要视下一音的情况而定,甚至中指不用约弦,尤其是琴曲节奏快时,更不可约弦,所以中指的约弦要灵活掌握,切不可死板教条。

三、勾

勾:中指向内弹入一声曰勾。法以中指悬直,屈其根节,坚其末节,指落弦上,沉着有力,古所谓重抵轻出也,亦必中锋深入,先肉后甲,以肘腕之力引之,勾后指头搁在次弦,不必离开。————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释疑:

坚其末节:其它各法多有此语,此处是指手指末节宜坚实有力,不可弯曲过甚,但又不可过度用力,形成“折指”,即手指末节指下陷,这样便无法合理的用力,抹、打二法也是如此。(关于“折指”,另文再议,此处便不费笔墨。)

重抵轻出:因为中指指力较强,故勾时要控制好触弦的力度,下指不可太重,太重则音粗厉,易成杀伐之声,故要轻出。重抵意在指头要放稳,触弦点要找准,不可轻率。

指头搁在次:勾之后,中指自然落在下一弦上,古谓之“手不离弦”。弹琴时,眼睛多看左手之上下徽分,右手如果频繁地上下跳动,则所弹之弦难以找准,唯有右手“手不离弦”,方能做到寻弦自如,不出差错。

四、剔  剔:中指向外弹出一声曰剔。法以中指屈其中节、坚其末节,甲背着弦,向外剔之,须刚健劲拔。或用剔亦以大指抵送如挑法者,但中指指力本弹,无须大指之助也。勾剔较抹挑重但不可太猛,若其重如攫,则成杀伐之音矣。指诀云弹欲断弦,须勿误会欲字之意。————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释疑:

甲背着弦:甲背剔弦之前,大指最好约在前弦之上以便用力,也如挑弦一样,要悬空而出,不可甲背依于琴弦,用瞬间的爆发力将琴弦剔响。

勾剔较抹挑重但不可太猛:中指力度本身较强,初学者要掌握好击弦的力度,不可太猛,成杀伐之声。

其重如攫:也为琴之一病,谓之下指太重,如抓取琴弦,如此便韵味全无。

剔法很少单用,往往是用于勾之后,如勾剔分开,再有就是剔与其它组成组合指法,如一散一按同声剔出组成“如一”,连续摘、剔、挑组成轮等。

五、擘  擘,或曰劈也。大指向内弹入一声曰擘。法以大指伸直,仰卧掌下,弹时急倒竖,虎口放开,甲背着弦,擘入得声,专运根节之力以取之,宜先以中指约住外弦,则更得势,托法亦同。————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释疑:

或曰劈也:“擘”字原读bo,现在琴人多称此法“劈”(pi音),此读法便为“劈”字,故两字均可用。

大指伸直:擘、托二法均要求大指伸直,此便用力。

仰卧掌下,弹时急倒竖:擘时大指也要求如同食、中、名三指一样,下指角度与琴弦垂直,故大指弹时应处于掌下,与琴面垂直,不过“卧”字似乎不妥,故此处存疑。

宜先以中指约住外弦:即弹擘、托二法时,中指可约在外弦之上,做一支撑,因为擘、托二法仅用于六、七弦,常于一、二弦之音对应,故最好约于一弦或二弦之上,以便与一下音相应。如擘、托六弦,中指约于一弦,擘、托七弦,中指约于二弦。擘、托除中指支撑之外,也可用名指约弦支撑,如《乌夜啼》一曲中,连续快速地的勾托一句,如用名指作为支撑,练习此句便会从容一些。

六、托  托:大指向外弹出一声曰托。法以虎口张开,大指倒竖,指头着弦,先肉后甲向外直托得声,弹后大指仍伏掌下。擘托取音重如勾剔,多用于六七弦,以与一二弦打摘相应,擘托二法,旧谱有反用之者,盖以一七弦之内为内,一七弦之外为外,指用肉者为入,指用甲者为出故也,然两字字义论之,则仍从今说为是。————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释疑:

指头着弦:此法如抹、勾二法,将指头放在弦上,用约弦之法下指,因大指力量本身较强,只有约弦下指才能较好的控制好下指的力度,所以不宜用悬空下指。

以与一二弦打摘相应:古法中一、二弦多用打摘二法,今多不用,多以勾剔代替。

元代前琴谱中的擘、托与现今擘、托的定义正好相反,古法(估且把元代以前的方法称作古法)以为“甲肉相半向外出弦曰‘擘’,向内入弦曰‘托’(《太音大全集》)”,现今擘、托的方向恰恰相反:以弹出为托,弹入为擘。明代的琴谱比较混淆,有用古法者,也有用今法者。清代琴谱便全改为“出为托、入为擘”了,今天擘、托的称谓但是沿袭清人。擘、托只所谓形成上面两种不同的定义,关健的一点就是因为古今两种琴家对“出入”的定义不同。当今琴人认为“一七弦之内”(即向身)为内,一七弦之外(即向徽)为外,而元代以前的琴人,可能认为指甲用肉者便为入,指甲用甲者便为出,这样食、中、名三指古今定义恰好吻合,没有出入,而大指的擘托便形成了迥然不同的两种定义。了解古今擘、托的异同对我们演奏古谱或打谱有借鉴作用,对初学者来讲,简单了解一下便可。

弹擘、托二法时,还要注意两点:一是控制大指的力度,不可太过,如用力太猛,则成燥烈之声。二是大指要尽量垂直入弦,不可使用偏锋,否则音难浑厚雄壮。

七、打  打:名指向内弹入一声曰打。法以名指伸其根节,坚其中末二节,指头着弦,先肉后甲,轻轻打入,重在根节屈伸之力,与抹挑勾不同,名指柔弱难坚,故须百炼成钢,方得金石之音,今谱纯以勾代,盖避难就易也。————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八:摘

摘:名指向外弹出一声曰摘。法以名指屈其中节、坚其末节,甲背着弦,向外摘出,亦以根节运送,取其音活,古所谓摘必伶俐是也。打摘宜轻如抹挑,多用于一、二弦,以与擘托相应,弹时先以大指抵住内弦,取势自便。————彭祉卿《桐心閣指法析微》

打摘二法,今多不用,唯摘也仅用于滚、轮、三弹等组合指法,所以本文列彭君二法条文,以供初学者参考。两法存亡之辩,初学者如想练习打、摘,可参考勾剔二法,选用《酒狂》一曲练习,把其中所有的勾三弦,全改为打三弦即可。

古琴的右手八法,需习琴者多去琢磨、勤于练习,自然会得其中之理。初学者除了解八法下指的姿势要领之外,还应能够区分八法中固有的轻、重、疾、徐,即古谱所说的“右手轻重疾徐”。通常来讲,八法中单用者为徐,并用者为急,抹、挑、打、摘为轻,勾、剔、擘、托为重。如若明白此理,自然便可理解谨守琴谱指法的道理,当抹者为何不可以易之勾,当剔者为何不可以易之挑,如随意更换,那么一曲之中便没有轻重甲肉之分,弹者如同嚼蜡,听者如饮白水,故难得琴曲之妙、难入琴学之堂。故初学者一定要严守指法,不可随意更换谱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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